云南双柏:护鸟行动绘就“绿孔雀之乡”生态新卷
在滇中腹地的群山之间,被誉为“绿孔雀之乡”的双柏县,一场覆盖全域的护鸟行动正深入推进。这里是众多鸟类的重要栖息地和迁徙通道,县林草局牵头16部门联动,以“宣传+执法+守护”三位一体的举措,筑牢鸟类生存安全屏障,让“爱鸟护鸟”成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,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写下生动注脚。
双柏县始终将鸟类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。收到楚雄州17部门联合部署专项行动的通知后,双柏县迅速响应,编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,明确部门职责、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,形成“林草牵头、多门协同、全域参与”的工作格局。自2025年9月专项行动启动以来,各项工作有序推进,既守住了生态保护的“红线”,也擦亮了“绿孔雀之乡”的生态名片。
宣传引导是护鸟行动的基础。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日,县委宣传部与县林草局联合在县城举办大型主题宣传活动,37块科普展板图文并茂地展示野生动物保护成效、鸟类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,两场融入鸟类保护元素的舞蹈演出吸引了1200余名群众驻足观看。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倡议书、现场答疑等方式,向市民普及“鸟类是生态晴雨表”的科学常识,详解绿孔雀、蜂虎等重点保护鸟类的生态价值。针对农村地区这一关键区域,县林草局走进“党员基本培训”课堂,为农村党员开展鸟类保护专题辅导,让“关键少数”成为乡村护鸟的“宣传员”和“监督员”,推动护鸟理念扎根基层。
严打严治是护鸟行动的关键。专项行动中,双柏县聚焦非法捕猎、贩卖、运输鸟类等关键环节,开展全链条执法整治。执法人员深入林区、农田、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,常态化开展“清网、清套、清夹”行动,彻底清除非法猎捕工具,消除鸟类生存安全隐患。截至目前,全县共处理涉及野生动物案件32起,其中破坏鸟类资源案件16起,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1只,以严厉执法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,彰显了保护鸟类资源的坚定决心。
法律法规是护鸟行动的保障。双柏县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明确禁止使用毒药、捕鸟网等非法工具猎捕鸟类,严禁非法交易、饲养保护鸟类,规范野生鸟类放生行为。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,鼓励群众参与监督,形成“全民共治”的良好氛围。如今,在双柏县,不捕捉、不购买、不食用野生鸟类已成为社会共识,越来越多的群众主动加入护鸟行列,用实际行动守护共同的生态家园。走进双柏,山林间鸟儿欢鸣,田野上生灵栖息,一幅“人鸟共生”的生态画卷正徐徐展开。随着护鸟行动的不断深入,“绿孔雀之乡”的生态底色将更加鲜明。
鸟类保护是一场“持久战”,需要久久为功。下一步,该县将持续强化组织领导,健全监管机制,加大执法力度,扩大宣传覆盖面,推动专项行动常态化、长效化。同时,将鸟类保护与生态旅居康养产业发展相结合,让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,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
云南网通讯员 王叶平 尤国宏